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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律师正高职称论文篇一
浅析律师为“坏人”辩护
[摘 要]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时常受到社会的质疑,大众对于律师的角色定位和辩护制度的正当性还缺乏理解。文章在区分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,重新审视被告人和律师的角色定位,进而阐述在本题中所应秉承的法律价值和法律制度。
[关键词]律师;坏人;辩护制度;道德
律师,向来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职业,《律师法》第42条规定:律师必须按照规定承担法律义务、援助义务、尽职尽责,为受援助人提供法律服务。换言之,律师有两个需要负责的对象:法律和当事人。也就是在法律的前提和框架下,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。所以,律师的使命是“提供法律服务”,而对象法律没有限制,即推定为“一切需要法律服务的人”,当然也包括所谓的“坏人”。道德审判并不是律师的工作,“提供法律服务”无需审查谁是好人谁是坏人,只需要确认对象的需求性。正如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生,不会先审查好人坏人,再去治病救人,而是视乎对方有没有被救治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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