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针对江苏宿迁宿豫区豫新小学学生家长反映“全班学生被音乐老师要求自扇耳光”一事,宿豫区教育局回应称,基本属实,涉事音乐老师伏某某被处行政记过处分,停职待岗;另一名音乐老师沈某某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。

有江苏宿迁市民反映称,3月15号下午第二节音乐课,音乐老师沈某某将二年级(7班)学生带至音乐教室内观看动画片,随后离开教室。此外,音乐老师伏某某也将一年级(12班)学生带至该教室,随后离开。学生吵闹,一年级学生向老师反映问题后,伏老师到班级内未问清情况,要求二年级学生集体起立扇耳光且必须有声音,“最多的孩子自扇了58下。”多名家长称,孩子回家后脸部有不同程度红肿。多张聊天截图显示,在一家长群里,多名家长反映自己的孩子被老师要求自扇耳光。

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,避免出现内容显示不全或者段落错乱。

原网页地址:https://www.ynbxsc.com/xuexi/4174843.html